【资料图】
1、上诉期限;1)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 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2)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 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、审结期限:1)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。2)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六十四条和 第一百七十六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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